備注:
1. 表中“受理”量為統計時間段內聯動單位接受熱線辦派遣的任務單數量;
2. 表中“辦結”量為統計時間段內聯動單位已反饋的任務單數量(不限于當月派遣任務單數量);
3. 表中“及時簽收率”以統計時間段內聯動單位接受熱線辦派遣的任務單數量為統計基數;
4. 表中“及時反饋率”以統計時間段內聯動單位已反饋的任務單數量(不限于當月派遣任務單數量)為統計基數;
5. 表中“訴求人滿意率”以統計時間段內聯動單位已反饋且熱線受理中心已辦結的任務單為統計基數,且為訴求人對辦結事項的最終滿意率。